临潭县人大常委会公告
(第十三号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经2023年11月30日临潭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接受牛豪、杨涛、苟录退、敏希胜等同志辞去临潭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,并报临潭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。
临潭县人大常委会
2023年11月30日